为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,更好地发挥社会托底保障作用和提升养老服务整体质量,经过前期调研,后经中心支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局党委批准,市社会福利中心积极进行部门职能调整,将原老年部划分为社会福利院和养老护理院。 调整后的社会福利院将遵循强化托底保障的基本原则,认真履行好政府托底保障职能,为城市“三无”人员、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无偿供养和护理服务。养老护理院作为开展社会养老服务的平台,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,加强对失能、半失能老人的养护、医疗及康复工作,提供多元化、多样性、品牌化的养老服务,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、精细化水平。此次中心进行部门调整,是在全国机构改革大环境下的一次深入探索,对提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水平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具有重要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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